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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不签署庭审笔录(劳动争议法庭庭审笔录)

在生活中,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不但包括诉讼和调解,也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生活中就很多劳动仲裁。下面来与大家介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范文,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范文

时间: 年 月 日 时到 时

地点:

案号:×劳仲案字( )第 号

案由:

调解主持人:

书记员: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审理情况:

说明:

本文书是根据《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26条的规定制作的。

本文书是供仲裁庭开庭决案件时使用的。

本文书的“案号”一栏应填写本案“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劳仲案字( )第 号”。

裁庭开庭裁决时作的庭审笔录,应如实记录仲裁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包括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的活动,庭审过程中再进行调解的,也应将调解过程记入本笔录,不须另记调解笔录。

审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阅读后的最后一页的下方签名或盖章,如他们认为记录有误或有遗漏的可以进行补正。

拒绝签名盖章的应记明情况,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书记员签名。

二、做笔录会对自己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笔录只是协助调查,因为没有违法行为,也没有受到过任何处罚。所以是不会有任何不良记录的,不必担心。

(一)派出所只是找你去作了笔录,而没有给你下达过《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你就是没有被处罚,没有处罚,就不会对你今后有任何影响。

(二)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案件,笔录对自己的影响都不大;

(三)如果是证人笔录,对自己的影响不大,对他人影响很大;

(四)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笔录,将直接影响刑事判决结果。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劳动仲裁 不签署庭审笔录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我们要遵守法律秩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本网站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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