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仲裁并非必须自己去,但必须是与当事人有委托关系的人,如律师,当事人有事的,可委托律师代理。
委托代理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中断和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资金由财政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