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般不可以异地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劳动仲裁地点规定如下:
1、劳动者仲裁地点可以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履行劳动合同的地方有一定的优先权。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先准备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相关证据和材料,然后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据和资料。劳动争议的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应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
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后,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查,并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当事人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参加仲裁活动。最终,仲裁机构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