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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和判缓有什么区别(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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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程序和缓刑和区别是什么

监外执行与缓刑都是在非监狱、拘留所等场所执行刑罚的措施,实践中不少人因此将二者混为一谈,其实这两者是不同的。

那么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呢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制度。

缓刑属于虚刑,是指在法院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不收监,而给罪犯一个考验期限,考验期满,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

通俗地讲,监外执行属于实刑,是指因罪犯存在特殊原因如重病等,不便在监狱执行,经批准,在监外执行刑罚。

监外执行期间计入刑罚的总体时间。

综上,两相比较,一实一虚,当然是缓刑好了。

解释一下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叫做实刑。

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年。

缓刑就是实刑缓期执行。

根据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比如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即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需要在监狱里服刑,有3年的缓刑期,如果在缓刑期间内未严重上述规定,就不在执行3年的有期徒刑了。

在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实刑的说法,这只是民间俗称。

一般是指那些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

由于《刑法》规定,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是要依法在监狱或在其他看守地方服刑的,因此拘役是属于实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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