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上的性骚扰并不局限于异性之间,对象也不仅仅是女性;同性之间也可以构成性骚扰。我国没有骚扰罪。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追究责任,可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严重的性骚扰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公共场所聚集或者当众强迫他人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或者有其他恶劣情况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性骚扰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口头方式:
以下流语言互相挑逗,讲述个人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
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的面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
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让对方感到尴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