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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抚养权意味着什么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失去抚养权意味着对方直接抚养孩子,自己只能按照约定去探视。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个人权利,可以分为婚生抚养和非婚生抚养。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而失去抚养的一方,则转为间接抚养,即需要支付抚养费,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支付的。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一方应按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

如果直接抚养一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无法抚养,可以另行起诉变更抚养关系。拥有这种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孩子成年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孩子共同生活,这种权利在孩子成年后就会被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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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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