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不能放弃,即使放弃了,法律也不会承认。因为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但也是法定义务,不应该擅自放弃。参观的方式和时间可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
是否可以放弃孩子的探视权
探视权不能放弃,就算放弃了法律也不会承认。
因为探视权虽然属于法定权利,但同时也属于法定义务,不得擅自放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且该权利的具体行使方式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想阻止对方探望子女,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能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
孩子探视权起诉状怎么写是合法的?
首先需要注明原告、被告、可以被探视孩子的姓名等的基本信息,然后需要在诉状之中说明诉讼请求,接着就需要围绕此请求阐述相关事实,最后,原告需要写上自己的名字。
探视权起诉状
原告:_____,性别:____,___年__月__日生,___族,______(户籍)市人,_______(职位),住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小区___单元___号。
被告:_____,性别:____,___年__月__日生,___族,______(户籍)市人,_______(职位),住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小区___单元___号。
诉讼请求:
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子女(姓名)________(次数)次,具体方式为每月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按照《民法典》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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