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应该遵循以下的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夫妻离婚时,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分割财产,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得少,应该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如果一方为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更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一方有出轨、重婚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