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严格审查:商业银行应当对贷款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都符合银行的贷款标准。
2. 审贷分离、分级审批:为了确保贷款审批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商业银行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3. 实地调查:尽管借款人可能在线上提交贷款申请,但商业银行仍需要线下或主要通过线下进行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因为贷款授信的核心判断往往来源于线下的贷款审查。
4. 担保要求: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5. 满足基本条件:借款人应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如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等。
6. 有权人审批:经过风控审查后,业务还需提交给有权人(如行长或授权副行长)进行最终审批。通常来说,有权人具有一票否决权,但这很少发生。
以上原则旨在确保银行的资金安全,防止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也保护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