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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支付有什么区别,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指的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支付有什么区别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

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居间合同和航迹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

居间合同(就是我们常说的中介合同)中,居间人(中介方)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促成合同成立工作,最终合同需要委托人和相对人签订,所有权利义务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只是收取居间费用;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

现在代销是行纪合同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销属于行纪合同。

因为行纪合同是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代销属于贸易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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