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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伤和工伤有什么区别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工伤和公伤的区别在于:

1、主体和相互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公共伤害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具有行政属性。

2、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决定了工伤待遇。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3、是否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

4、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5、争议解决途径不同。由于工伤待遇发生纠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可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对裁决不满意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结束工作、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或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被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或者因工作受伤的,视为工伤。

公共伤害只存在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工伤仍适用于与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形成劳动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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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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