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但没有工伤保险,您仍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获得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员工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参加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从欠款之日起每天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纳的,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欠款的罚款。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员工支付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但受伤员工需要先向有关部门申请确定伤情,并得到确定工伤结果。在此基础上,他们还可以确定自己的伤害等级。根据这一结果和等级,他们可以向单位索要与自己伤害相对应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