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然有举证的义务,同时被告方也有举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被告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对本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像是高空坠物,医疗事故,专利侵权纠纷等,被告方要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事诉讼被告有没有举证的义务?
民事诉讼中被告有举证的义务,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鉴定举证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1、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限。
在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针对某一特定事实或特定证据或特定原因,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该期限不受“不得少于三十日”的限制。
2、简易程序中的举证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举证期限少于三十日的,法院应当为当事人补足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
3、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的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官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4、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相反证据的举证期限。
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
5、二审中提出新证据的举证期限。
二审中,当事人申请提供新的证据的,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不得少于三十日”的限制。
6、发回重审案件的举证期限。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