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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哪些内容?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哪些内容”问题不少网友在咨询,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参考,另外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可能也一知半解,接下来随着步伐一起来进一步了解一番吧。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哪些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书主要内容有:协议的内容必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不必要的事项达成一致;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要双方签字;离婚协议在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办理离婚手续后,具有法定效力的。

 

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的方式包括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达成离婚的一致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准许双方离婚。其中,诉讼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的程序,没有调解的,不能继续离婚诉讼程序。具体而言,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之前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双方已经领了结婚证;2、双方都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精神病人不能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精神病人只能通过聘请诉讼代理人代理自己参与离婚诉讼;3、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婚姻关系不能继续挽回。因此,离婚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双方必须是亲自前往相关的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一方是精神病人的话,可以通过聘请诉讼代理人的方式参与离婚诉讼。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达成协议的,可以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登记条件。男女双方必须主动离婚。双方都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驻华使馆出具的结婚证。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哪些内容”的相关整理解答,内容仅供大家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直接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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