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几次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的决议不服的,是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法院提出起诉处理的,只要有新的诉讼请求就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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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几次?
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几次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不服仲裁裁决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对一裁终局之外的其它争议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后还可以撤销仲裁的情形有什么?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包括: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律依据
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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