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合理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的,是可以依法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提起诉讼申请的,上级人民法院是可以对人民法院做出管辖权转移的决定的,这是合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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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管辖权转移是合理的行为吗?
是合理的行为。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权可以提起上诉吗?
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在同级行政处罚机关之间处理违法行为的分工和权限。《行政处罚法》中有相关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违法行为发生地”,亦称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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