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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买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买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问题不少网友在咨询,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参考,另外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可能也一知半解,接下来随着步伐一起来进一步了解一番吧。

二手房交易买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形如下:

1、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比如延期支付房款等行为;

3、签订合同后,表示不购买该房屋,要求退还支付的房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的内容: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时,作为买方应着重注意以下事项:1、必须核实卖方的不动产权证书及房屋产权证。2、要求中介对房屋进行查档并将查档结果提供给买方。3、注意房屋的建设时间,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4、对比同地段类似房屋的价格。5、过户前不宜支付房屋全款和全部中介费。

如果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是卖方夫妻共同共有,则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要卖方夫妇同时当面签署,仅一方签署的合同效力没有保障。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的房产查档可以显示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可以判断该房屋是否可以合法交易。房屋的楼龄对房价和是否可以贷款,可以贷款多少年有直接影响。过户前如果支付全款,如果因为意外因素无法过户,买方权利很难保障。中介费也最好在过户及交付房屋后支付尾款,否则发生无法过户或收楼时,中介很可能推脱责任。

买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

买二手房违约情形有: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方。如果卖方将房屋卖给第三方,但未办理转让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方有权优先转让所有权,可以向法院要求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卖方将房屋卖给第三方并办理转让,卖方构成恶意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卖方要求提高房价进行转让。在实际销售过程中,许多卖方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屋太便宜,并要求额外的钱转让。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购买的房屋,保全财产,防止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要求法院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3、卖方出售房屋后悔,并要求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在买房时已经知道该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未经共有人同意购买该房屋,则可以在共有人要求判断该合同无效时得到支持。但是,如果是夫妻之间的共同房屋,在房屋销售合同中,一般认为经夫妻同意。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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