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双方直接到民政局离婚,起诉离婚需要起诉方聘请律师并准备证据,准备充分法院根据情况判决,允许原告和被告离婚,同时对损失方作出公平判决,如果证据材料不足,不能起诉离婚。
因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坏不能提交的,应当向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出具结婚证明材料,确认双方确实是夫妻。
法院通知双方出庭时,应当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等必要的证据材料。
1、双方未达成支付子女抚养费协议的,应当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者所有权处分的,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对;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当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出财产状况;
5、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当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6、涉及股票分割、债券、有价证券股份等投资基金股份、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据证明为双方共同财产;
7、涉及其他有争议的财产分割问题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