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即时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1.因工作变动需要离开;
2.因疾病需要停止工作;
3.因家庭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是有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