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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子女抚养权承诺书(多子女家庭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效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离婚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效吗?

离婚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不能放弃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离婚放弃子女抚养权的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依据《民法典》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和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的协商撰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是有效的。

离婚时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放弃抚养权的情况下,则抚养权归另一方。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离婚时不允许双方均放弃抚养权,如果双方均放弃抚养权,法院仍会判决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第二,放弃抚养权仅代表不直接抚养子女,并不代表没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具有强制性。离婚时,有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抚养子女,而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就是履行其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其支付抚养费。

公民个人起诉抚养费会败诉吗?

公民个人起诉抚养费会有可能败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办理变更?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2、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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