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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违约金,在劳动合同中,能够明确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约定服务期,一种是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除这两种情形外,约定违约金的条款都不具备法律效力。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劳动合同解除如何约定违约金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是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但是对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是因违约而解除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仍然可以主张。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包括什么?

《合同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参照《民法典》处理。

合同的违约金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方对另一方照成损失的应赔付损失方的违约金。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过高,具体的数额应由双方协商后,书写到这类合同中。合法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依照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购车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购车合同一方违约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即可,但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30%。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按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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