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终止合同的条件:合同履行完毕的、有关单位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令关闭的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中有关规定来执行,存在违约的需要追究违约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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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终止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政府采购项目终止合同的条件,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什么?
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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