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财务合同审核的基本内容有哪些,财务合同审核要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财务合同审核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对合同履行能力的评估。
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并没有责任去进行合同履行能力方面的调查的,但应对已调查情况应进行复核,包括对各种公司证件复印件的核实及其他方式的复核,如网上调查、电话查询等。
2、对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审核。
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审核,虽非会计人员的职责,但也要进行审核。
合同条款的文字表述要求非常严谨,一般来说,格式文本的合同是千锤百炼的标准格式,无需进行审核,但非格式合同文本要进行斟词酌句的修订,要对经济行为用准确的文字表述。
3、标的的数量、质量条款的审核。
购进合同中,标的物的购进数量、进货时间、质量标准要认真审阅。
4、款项收付结算条款的审核,合同中款项的款项收付结算条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是财务人员必须审核的重点内容。
审核合同订立期限与形式的时效性。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政府采购合同排除其他两种合同形式:
即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都是无效的。
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此外,《政府采购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供应商都需有一段准备时间,特别是采购人更需要一定的时间对采购代理机构送交的有关采购文件进行研究和熟悉。
但是,签订政府合同的时间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必须要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期限内签订。
如遇到问题类似还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先在线咨询律师可谓是目前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