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撤诉之后,也是可以再次提出诉讼的,且如果原告方因为原理由要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该再次受理。若不是因为原来的理由重新起诉的。那一般会认为理由不充分,或者事实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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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撤诉能否在提?
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又主动撤诉了一般是因为诉讼理由不充分或事实不成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诉再审申请书怎么写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申诉再审申请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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