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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七种情形为什么,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分别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需要满足的规定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中止,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法正常享有诉讼权利的人,无法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这几方面原因都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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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有哪些

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体规定的情形有: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民事诉讼时效届满还可以上诉法院吗?

超出诉讼时效也是可以上诉的,但已丧失了胜诉权,具体情况下对于上诉的具体情况是需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进行合法的处理的,如果超出诉讼时效,那么上诉的结果就无法胜诉,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超出诉讼时效也是可以上诉的,但已丧失了胜诉权,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但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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