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过程当中,证据是必须要经过质证才能够确定这些证据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因此在民事诉讼中的各个证据,都必须要经过法院认真的调查和分析,查证以后才是有效的。才能够证实案件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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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质证效力是什么
人民法院必须审查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应当对各种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进行审查。只有经过人民法院认真、细致地调查和分析,查证属实后,以上证据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该解释中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作出了如下规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民事诉讼一审当庭举证可以吗
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答辩状是可以当庭提交的。证据一般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如果你在当庭提交证据,有可能会被对方不同意质证而不采纳,罚款一般是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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