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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劳动局不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劳动部门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比如说工伤认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时效,或者是申请人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的资格或者是不属于劳动相关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等等这些情形,都没办法认定工伤。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劳动行政部门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依据。

下班途中突发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不算,心脏病不算工伤。只有下班回家路上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工伤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上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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