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第二次婚姻不会写在结婚证上。第二次婚姻不是法律术语,而是社会上第二次婚姻的说法。对于法律来说,第一次婚姻和第二次婚姻都是婚姻,两者没有区别,所以不会特别区分。
1、结婚证和离婚证是民政机关出具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身份证明;
2、离婚后再婚的结婚证与第一次结婚证相同;
3、结婚证上不会注明二婚证、三婚等与证明婚姻效力无关的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