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欠条可以起诉。然而,单凭转账记录可能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这可能导致诉讼失败。
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以便为起诉做好充分准备。
1、应当搜集可能证明借款事实的非书面证据,如手机短信、在线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往来、电话录音或视频录像等。
2、可以尝试寻找目击借款发生过程的证人,并获取他们的证言,以增强证据的说服力。
在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好转账记录、借款提醒函等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并选择向债务人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交了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和证人证言等证据后,如果法官认定这些证据合法、内容真实且与事实相符,那么债务人将可能被判决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