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予以认定的三个条件是法律上对于工伤认定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防止雇员利用工伤保险体系获得不当利益,同时确保工伤保险体系的公平和合理性。
以下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况:
1、工伤发生在非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之外。
2、工伤是由职工本人故意或明知事实却放任发生所致。
3、工伤是由职工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自杀等行为造成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