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是指使用供水工程供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支付的费用。按价格部门确定的价格支付的费用。通常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转账。
由于地区不同,水费的结算时间略有不同。有些地方每月结算一次,有些地方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有些地方可能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自来水公司营业厅。
需要收取的水费类型:居民生活用水、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用水、工业用水、商业用水、服务业用水、基础设施用水和特殊工业用水。商业水电费用是民用水电价格的两倍;商业水电以商业用地为基础,成本相对较高;民用水电以民用用地为基础,成本相对较低;民用水电按梯度收费,商业水电按区域收费。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应保持不间断供水。如因工程建设、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