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中继父与继子女是否构成抚养关系,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的认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典中继父与继子女是否构成抚养关系
构成抚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父母的遗嘱指定的监护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父母的遗嘱指定的监护人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意定监护怎么变更
民法典规定,意定监护下,监护人一般是不能变更的。但如果出现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时,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并依法变更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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