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不是法律关系,而是法律事实。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损害他人而获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后,不当得利人与损失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即损失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利益,不当得利人有义务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