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事故司机受伤的,应当去当地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提交材料后鉴定机构受理,通常在一个月内出具鉴定意见书。发生单方事故由于没有造成他人受伤,就不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司机受伤,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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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事故司机怎么去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交通事故第38条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 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哪些人可以成为交通事故诉讼原告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起诉索赔的受害方谓之原告。
原告具体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乘车人,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包括以几种:
1、有偿同乘者;
2、无偿同乘者;
3、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
4、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等。
车辆驾驶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
车辆所有人,指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登记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以及名义上登记的是单位所有、事实上是个人挂靠在该单位名下的机动车所有人。实践中,由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情况的复杂性,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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