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构成工伤伤残标准的,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给劳动者的项目如下:第一为劳动者因受伤而导致停工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向劳动者按月支付工资;第二为当劳动者受伤但是不构成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为由工伤保险部门支付给劳动者伙食补助费。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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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构成伤残怎么赔偿标标准是多少?
劳动者不构成伤残标准的,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般工伤补助怎么赔偿?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三)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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