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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劳动关系转移到总公司(子公司转成分公司后劳动关系)

设立分公司之后想要调转劳动关系的,必须和员工协商,在没有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能直接把员工安排到分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是需要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的,如果把员工调到分公司工作,原则上应该直接跟分公司签劳动合同。

设立分公司后如何调转劳动关系?

设立分公司后,调转劳动关系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未经员工同意,不能私自给员工调转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患精神疾病怎样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患精神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可以确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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