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财产继承及赡养义务是不可以的,赡养人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权来拒绝履行赡养的义务,如果赡养人没有履行赡养的义务,被赡养的人可以要求赡养人承担给付赡养费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继承遗产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放弃财产继承及赡养义务可以吗?
不可以。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公证放弃房产继承权去哪办手续
需要去公证机构,弃权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去世人死亡证明自己和去世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放弃财产的财产凭证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公证处会按照弃权人的意愿拟定弃权声明书,然后签字就可以。
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
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申请办理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是什么
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申办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并且注意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2、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3、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4、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的确享有继承权就可以。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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