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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务合同的加班合理吗)

劳务合同是否有加班工资,取决于双方当事人在劳务合同当中的约定。因为实际上劳务关系主要指的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建立劳务合同这样的一种方式所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基本上如果有约定的话,就需要支付加班的工资。

劳务合同是否有加班工资?

劳务关系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取决于双方在劳务合同中的约定。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没有固定的格式,必备的条款,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随机选择条款,具体约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普通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一样吗?

计算公式是一样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

国庆加班工资包括本月工资吗?

加班工资是在拿了本月工资的情况之后单独给予的加班费;“节假日可领取三倍日工资,休息日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双倍日工资。”

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3、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其他情况,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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