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 正文

出差死亡算工伤吗?能得到单位多少赔偿

  很多人因为工作要求经常需要去其他地方出差。当然,他们出差时都是希望自己平平安安的,但也有可能因天灾人祸而失去生命。所以出差者的家属就会要求其单位承担责任。那么,出差死亡算工伤吗?能得到单位多少赔偿呢?法临网小编将为您详细解说。

  出差死亡算工伤吗?能得到单位多少赔偿

  出差死亡应认定为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要求单位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在赔偿方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根据以下规定:

  (一)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统筹区域内职工6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二)受扶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职工死亡期间丧失劳动能力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亲属间每月30%,老年寡妇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10%。核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职工因工死亡死亡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残疾职工在停薪期间因工负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或者认定为职业病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事故伤害或者事故伤害被诊断或者认定为职业病之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工伤证明申请。遇有特殊情况,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协调地区工作。事故伤害日期或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日期。保卫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证明申请。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工伤认定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是按照属地原则定位的。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的工伤治疗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三)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职工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程度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提供的工伤认定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福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应当接受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职工工伤救治,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

  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支付出差到医院伙食补助标准的70%;医疗机构应当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应当在统筹区域外就医。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本单位按照本单位人员出差标准报销。

关于本站: 法助手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法律问题,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