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抚养费确实可以减少。双方父母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来解决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举证存在法定情形来主张减少抚养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负担金额和支付期限可以由双方共同商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进行裁决。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来计算的。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出现,这一比例可以适度调整,既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