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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可以执行法人个人财产吗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当公司欠债时,不能直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因为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自身承担,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使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股东,也仅以其出资额或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公司的欠款是由于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那么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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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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