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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复议权是什么意思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刑事复议权是指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请求重新审判或者裁定的权利。刑事复议是对刑事判决、裁定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的一种法律程序。

刑事复议适用于以下情况:

对于一审刑事判决、裁定,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对于二审刑事判决、裁定,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对于终审刑事判决、裁定,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刑事复议的程序包括:

申请:被告人或其近亲属向上一级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审查: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复议:法院对案件进行复议,可以改判、撤销或者维持原判;

发文:法院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刑事复议的目的是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促进司法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刑事复议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条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

(一)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

(二)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

(三)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

(四)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

(五)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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