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 正文

房屋买卖公证书给买方吗

房屋买卖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现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公证如下:

一、公证申请人

申请人:(买方姓名)

二、公证对象

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编号)

房屋地址:(地址)

三、公证事实

1、买卖双方当事人已经就上述房屋的买卖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已经向卖方支付了全部房款。

3、卖方已经向买方交付了该房屋的全部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

4、房屋买卖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

四、公证结果

根据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申请,本所对上述房屋买卖事宜进行公证,证明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关于本站: 法助手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法律问题,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