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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判断标准(家庭暴力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1、家暴具有伤害行为。2、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3、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必须是由对方家暴行为导致的。如果受害人的身体损害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那么是不能认定为是家庭暴力的。

家庭暴力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家暴具有伤害行为。也就是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了侵害其人身、精神等方面的行为。比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

2、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家庭暴力行为会导致一定程度的侵害后果,侵害对象不光光是受害人自己,也包括其他近亲属,比如父母、孩子等。家暴,不仅对受害者和其他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的伤害和威胁,也会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对子女的身心产生严重的伤害。

如果孩子长期生活在家暴的环境中,目睹家暴,就会给他们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可能会变得胆小内向,不喜欢说话,或是开始变得逃避家庭,性格孤僻。

3、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必须是由对方家暴行为导致的。如果受害人的身体损害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那么是不能认定为是家庭暴力的。

家暴能否在离婚中多分财产

《民法典》实施后,增加了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新原则,家庭暴力在婚姻关系上产生的法律效果同样扩展到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多次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已对夫妻感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离婚时,作为无过错方应被给予照顾,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给无过错方多分财产。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就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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