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被肇事逃逸是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一定的赔偿,比如说需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用的。若是交通事故肇事人逃逸的,那么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然后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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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被肇事逃逸怎么赔偿?
法律规定被肇事逃逸是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一定的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的,受害人人身损害相关费用可以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证明身份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 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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