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的具体流程如下:
1. 争议双方应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2. 协商无果,当事人需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3. 政府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调查,听取双方意见,并查阅相关证据材料;调查结束后,政府部门会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4.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整个流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争议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