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离婚后,若双方均希望再婚,需遵循法定程序办理再婚手续。
再婚时,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或调解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的双人合影照片等。若其中一方为外籍人士,还需提供相应的国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再婚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 双方应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再婚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2. 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会安排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双方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结婚登记声明书,领取结婚证,完成再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