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朋友的钱是现金没有借条,可以通过收集间接证据来证明借款关系,从而建立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1. 借款证据:通过银行转账给朋友,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作为借款证据。若为现金交易,则需提供借款发生的时间、地点、金额等详细信息。当时有第三方在场,可以要求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或提供证据线索。
2. 追寻债权的证据:通过收集微信、短信等书面交流记录,可以证明曾向借款人追寻过债务。与借款人有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或通话记录,也可作为证据,证明对方已多次要求还款。
3. 担保或抵押证据:双方同意担保人或抵押物,需要提供担保协议的详细信息,包括担保人的个人信息和担保协议的内容。如果涉及抵押物,需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以及保管人的信息。
通过这些间接证据,即使没有直接的借条,也有可能在法律上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也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借款。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协助债权人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