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盖章,那么合同尚未正式生效。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明确用人单位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生效需满足一定条件,其中包括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催促订立:劳动者可以催促公司尽快在劳动合同上盖章或签字,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2、确认履行:如果劳动者已经开始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职责,即使合同尚未正式盖章,也可以视为合同已经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证明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
3、补充证据: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合同未能盖章,劳动者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合同内容的真实性。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邮件等。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后一定时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