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遗产处理方式如下:
1、若存在遗嘱,遗产的分配将遵循遗嘱的指示,归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所有。
2、若未立遗嘱,遗产的继承则需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死者的配偶(包括再婚配偶)、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父母将共同作为继承人,并平等地分享遗产。
在处理遗产时,必须明确区分哪些是父母婚前的财产,哪些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各自婚前的财产应视为个人所有,并由其各自的子女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民典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